(近日,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到陕西西安出差期间,遭遇无数酒场后,发表了一则感慨饮酒文化的《从西安归来不喝酒!》引爆网络,为让大家了解陕西民俗,今转于后)
总算从西安回来了,而且是活着回来。
这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说起这次旅行印象最深的事,我想除了绮丽秀颖的风景,恐怕便是陕西人的喝酒了。陕西任善饮,这是众所周知的。这些天来,我们便亲见其酒桌上的海量与风范了。西安人不但善饮,而且善劝,其劝酒的水准达到了一种艺术的高度,却是我们意外的发现了。不讳地说,西安人的劝酒已骎骎乎形成一套精致且精湛的技艺了。这种技艺只有亲临庆阳并亲炙其味的人,才能窥其纤毫,并为之叹为观止。
首先,西安人的劝酒浸染着一股艺术的气质与善良的霸气。有板有眼,循循善诱,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余地,恍如软刀子杀人,于温藉融和之间,让人酩酊大醉。而且,其敬酒每一杯都有每一杯的说法,每一种说法都有一套论证,人情世故,天文地理,深文周纳,无所不包,对被敬者构成了强大的论证,让人觉得不满饮此杯,简直枉披人皮矣。我的朋友便极善劝酒,每次端杯,老兄都先要充分论证满饮的意义,每一杯都有每一杯的理由,引经据典,勾古稽今,让人有一种醍醐灌顶般的文化享受。这种劝酒的艺术与一些地方动辄“不喝此杯,便是看不起兄弟”之类的做法,自是另出机杼棋高一着矣。尤其可爱的是,劝到高潮时,老王还能即兴背一首情诗助兴,声与情并茂焉,其情之真意之切,让人觉得不喝此杯简直有愧列祖列宗,即便手里端的是断肠散鹤顶红,也决不皱皱眉。
陕西人喝酒的规则,有一种属地主义的色彩。无论是席位的安排,敬酒的顺序,动箸之先后,都有一套细致的规矩。这些规矩皆是属地法,解释权都归主人,上海的习惯法自不能适用。于是乎,在西安这些天,我们在酒桌上动辄得咎,犯规不断,而每次犯规,都有相应的“惩罚”,叫天天不应,只好认罪伏法,推杯换盏,以致醉卧沙场。记得有一次清蒸鱼端上酒桌,鄙人率先夹了一小块,尚未入嘴,便被当地的朋友逮住,他断喝一声:“鱼头酒三杯”。闻得此言,不禁肝胆俱裂,只好入乡随俗,浮三白。这就是陕西人喝酒的“霸道”。众所周知,法理学上有个推定,即所有人都被预设知晓法律之全部内容,故而不承认所谓“不知者不为罪”之说。陕西人喝酒的规矩,似乎也有如是之效力。所谓不知晓当地饮酒习惯的说法,在那里是没有抗辩之效力。
而且,西安喝酒有一种严格的程序主义的色彩。每次敬酒与被敬,都有着具体而微的程序,有板有眼,敬者与被敬者都深谙其味,行动如仪。这种仪式背后隐藏着深厚的礼俗文化,古朴凝重,令人肃然起敬。印象深刻的是李磊教授之敬酒,其做派巍巍然有古风。做东人向每个人敬酒时,一定要与之攀谈几句,内容因人而宜,一丝不苟,诚挚澹定,有首长之风。这种做派让人觉得不满饮此杯实在罪孽深重,于是个个三仰其脖,喝得面如桃花不吐人言。在我看来,这种精致的程序似乎又是一个“陷阱”了:开席之际,先共饮三杯。三轮轰炸下来,酒量不佳的便开始目光游移脸上做可爱状了。接下来便是东道主挨个敬,敬酒动辄三杯,前两杯他是不喝的,直到第三杯才陪你一道干。这道程序完毕,菜鸟们自是神智模糊东倒西歪了。不消下道程序,个个便如斯诺克桌上的色球,被人笃定地收拾。
在西安喝酒一般都是白酒,倘若哪位年兄弟上桌,便叫嚣着上一杯酸奶,可谓冒天下之大不韪矣,按照古罗马的法律,恐怕就要人格大减等了。在陕西人的酒桌上,白酒好像已经成为桌子的一部分。即便入席前主人信誓旦旦地表示不喝白酒,只是意思意思。但一旦酒席摆上,白酒照旧巍然矗立,让人触目惊心。陕西的西凤酒性极烈,即便是好酒佳酿,入口亦不醇,一杯下肚,恍如生吞下一块木炭,腹中如灼,一时龇牙咧嘴,五官挪移。回想在西安的这段日子,每当走进酒店,看到热情好客的主人,我们在深切感激之余,总要胆战心惊,有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之感。
也许这就是陕西西安的魅力所在吧!《活着从陕西回来,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