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劳务外包
首先,劳务外包既可以外包给个人,也可以外包给公司。其次,用工企业和外包公司是合同关系。再次,对于员工管理,外包公司自己管理员工,而不是由用工企业管理员工。最后,支付报酬的流程方面,用工企业支付给外包公司服务费,此后,外包公司可以按劳务工作量给员工支付报酬,也可以按工时支付报酬。
二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派遣的是“人”。在合同方面,由劳务输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人员派驻到用工单位;在员工管理方面,员工归用工单位管理。
三是劳动用工
劳动用工也就是人力资源外包,是将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职能对外承包给专业机构的管理策略。简而言之,就是把“人力资源部门”包出去,包括代发工资、代缴社保、人员招聘、档案管理等。在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和人力资源公司是代理关系;用工单位和劳工的关系不仅是用工关系,还构成实际的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