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漳州市人社局获悉,漳州全市6714家用人单位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其中6037家用人单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677家用人单位上浮工伤保险费率。
据介绍,今年1月,漳州市社保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两个自然年度内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总额超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或者两个自然年度内有发生1—6级伤残的工伤事故以及工亡的,上浮工伤保险费率一档;对连续两个自然年度未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向下浮动一档;对风险程度骤升的企业(即两个自然年度内工伤保险待遇支出超过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总额2倍的),一次上浮两个档次,以示警戒。据此,漳州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对2017年1月1日之前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进行费率浮动,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工伤保险费率不仅有效分散用人单位风险,而且极大地减轻了用人单位经济负担,真正做到利民利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