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困难企业降成本、给低收入职工增现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期正式对外发布《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审核备案须知》(以下简称《须知》)。
笔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筹集处获悉,《须知》结合《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及中心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申请条件、办理要件、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须知》明确,单位按现有缴存比例,继续缴存存在困难的,单位经办人可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申请审核表》、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等相关办理要件,到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00。而对于下调幅度,根据《须知》,下调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单位并不可“随心所欲”。
附: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