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和谐劳动 幸福江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决定从2018年起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实施劳动关系矛盾源头治理、工资支付保障等工程,使全省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到2020年,实现劳动合同制度全面覆盖,集体合同制度普遍推行,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行动计划》指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格局。加强对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援助,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使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到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
此外,在工资支付保障方面,《行动计划》指出,要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