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从市就业局获悉,为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我市印发《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通知》,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标准和办理程序进行明确。
哪些人能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今年5月,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利于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二是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
据介绍,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能够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预防失业。
技能提升补贴能领多少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额度多少,“通知”中也进行了明确。据了解,2018年1月1日之后取得证书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调整为: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此外,“通知”明确的补贴标准也体现了政策对紧缺急需工种的倾斜。据悉,各地可根据本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取得本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上浮比例不超过20%。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且不得同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参加培训机构免费培训的,不能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本人交清培训费的方可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如何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该如何申请这笔技能提升补贴呢?“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受理。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领证人员延期至2018年年底。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保卡。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机构为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时已失业的,到失业前最后一次缴费的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在办理申请时,申请人需要填写《嘉兴市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技能证书原件、参保记录证明(当地参保累计满36个月不提供,当地参保不满36个月,有其他地参保记录累计相加满36个月,需提供);申请人开户银行账号,代为申领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