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与北京市人社保局联合召开北京市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市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今后,北京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覆盖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北京市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卡将于近期集中发放。北京市人社保局提醒广大农村居民,如果已收到社保经办机构制作的社保卡,居民一定要妥善保管,自2018年1月1日起,社保卡将正式启动使用。
他还表示,原有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增加至3000余家,参保人员就医范围明显扩大。参保人员需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所医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协和、人民、中日友好、北医三院等19家A类定点医院,医科院肿瘤、阜外心血管、口腔、安定医院等144家专科定点医院,东直门、广安门、北京中医院等124家中医定点医院无需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基层首诊”制度,需先到本人定点或共同定点中的基层医院进行首诊,经首诊转诊后,可到本人定点医院及A类、中医、专科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时限为180天。
此外,新制度还统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的药品种类将由目前的2510种扩大到3000多种,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