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台州市就业局了解到,为了促进就业,从12月13日起,缴满36个月失业保险并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就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了。一起来了解一下。
台州市就业局副局长刘菲:“从2017年1月1号以后,取得了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等级证书,而且参加失业保险,满36个月的,就可以来我们这里申请,要求是在台州行政区域范围之内的企业职工就可以来,市本级的可以到我们这边来,各个县市区的就业机构失业保险机构都可以办。”
根据规定,领取补贴的企业职工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时,必须在岗,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也可以申领。如果在取得证书时处于失业状态,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可按职业培训补贴要求和标准申领培训补贴。
台州市就业局副局长刘菲:“现在是从初级开始,是1000中级是1500就是按500一档的这样升上去,以前没有出台这个政策的时候,是按照初级工500中级工800高级工1300这样的档次上去,如果他是考证的时候他是没有就业的,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我们按百分之百来补贴,如果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我们按百分之六十来补贴。”
此外,取得台州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上浮50%。而专业技术类的证书并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台州市就业局副局长刘菲:“我们这个就是专门补贴职业资格类的证书,还有技能登记类的证书,这个都是技能类,专业技术类的就不在这个范围内,比如教师资格证,经济师,会计师都不在这个范围内,大家可以看一下这种颜色的这个证书,对对对,各个不同级别的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并且和职业培训鉴定补贴、人才培养经费不足不得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在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